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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每人每年6000元,同时减免获奖者当年全部学费,本专科生均可申请
据新华社电教育部和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决定正式设立国家奖学金,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
的大学生完成学业。该《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
据悉,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高校学生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是:道
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生活俭朴,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和家庭经济困难。
国家奖学金全国每年定额发放给4.5万名学生,按两个等级发放。其中1万名特别优秀的学生享受一等奖学金,标
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3.5万名学生享受二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凡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其所在学校
减免当年的全部学费。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可根据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由个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可按年连续申请。
国家奖学金的发放将在确保各高校推荐名额的基础上,对重点高校和偏重于师范、农林、民族、体育、航海、水利、
地质、矿产、石油等专业的高校作适当倾斜。
为保证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性,《办法》还规定了具体的监督和检查办法,包括国家奖学金评审
名单要向全校师生公布。《办法》还要求,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参照《办法》设立地方性政府奖学金和相应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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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已建立起以奖学金、勤工助学、特别困难学生补助、学费减免和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在内的学生贷款为主体的
政策体系。自1994年至2000年,已投入9.45亿元用于资助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的经济困难学生。
据统计,截至2001年底,我国已有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1300多万人,其中普通高校在校生758万多人,在
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总人数的20%,特别困难的已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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