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搜索 ● 短信 ● 分类 ● 聊天 ● 企业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司法改革的合法性不容回避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2年04月27日10:22 法制日报

  笔者认为,诸如“诉辩交易”这样的司法改革举措,并不是真正意义的司法改革,不是目前我国真正需要的司法改革措施,而是司法改革形式主义和司法违法现象在现实中的反映。

  由于人们对“改革者”的宽容,进行不当司法改革的风险几乎降低为零,这也是导致“诉辩交易”出现的重要原因。对目前在我国进行“诉辩交易”的不适当性的批评是理性而
善意的。因为人们只反对现在进行“诉辩交易”,而并非绝对排斥“诉辩交易”。作为司法制度的“舶来品”,“诉辩交易”的吸纳,需要科学的法学论证、立法的认可和必要的本土化改造。否则,好东西也会成为坏事物。我们需要司法改革,但必须坚定不移地反对各种带有形式主义特征、具有违法性质的“司法改革”举措,还司法改革的真正面目。

  由此可见,司法改革的合法性问题不容回避。在现代法治的理念与要求下,任何司法措施的出台都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不得与现行法律的规定相抵触,更不能演变为立法试验。司法改革的突破与创新,不是对法律的突破与创新,而是对司法机关原有落后的工作方式、方法的突破与创新。司法机关特别是地方各级司法机关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并清醒地认识其权限的大小。司法改革不仅要看到改革的必要性。更重要的是要考虑到改革的可行性(包括合理性、科学性和合法性)。以改革的必要性、合理性为理由,通过司法实践突破现行法律、以司法改革代替立法是非常危险的,是得不偿失的,也是与现代法治精神背道而驰的。司法改革必须遵从合法性原则和合理利用社会资源的原则。任何司法改革措施不应该也不能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包括诉讼权利构成实质性影响或增加不必要的不合理负担,更不能将司法行为社会化。否则,司法以及司法改革的价值便会大打折扣。遗憾的是,目前已经进行或正在进行的一些司法改革措施,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司法改革措施的合法性问题,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作者系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短信和E-Mail推荐】【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想免费学习高级商务英语课程吗?想拥有VIP邮箱吗?快来订阅成功宝典、WTO英语、白领健康手机短信吧!
新自写短信功能一流
对方手机
发送内容[最多60字]

选择闪电方式 您的手机
您的密码
索取密码  

在几十个国家地区,只要您拥有手机,就可以享受新浪短信头条新闻的方便快捷,让世界随您移动!>>快速订阅


分 类 信 息
京:京城招生信息总汇
   免托福去加国名校
   坝上草原军马场!
   1.6元租涉外办公间
   雁栖湖芳馨园度假
   8万以下品牌车专卖
沪:名门名车意中之选
   解开美丽秘码...
   妙善房地产咨询
鲁:超高分子项目招商
   2000吨葡萄原汁
陕:与您相约-津鱼头
深:加皇家大学MBA招生
赣:暗香浮动花袭人
津:国际农业 MBA 开学
分类信息刊登热线>>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