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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青岛讯 “政务公开、承诺服务再关起门来搞行不通了”。记者日前从青岛市政府了解到,该市针对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严格的政务公开制度,规定市政府部门的政务公开,原则上凡是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相关的事项,都应予以公开;与社会生产、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部门,在实行政务公开的同时,还要实行社会服务承诺、责任赔偿制度。
据了解,目前在青岛市有关部门受理的投诉事项中,有不少涉及到政策落实、政务公开问题。社会评估结果显示,基层和群众对市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承诺服务还有不少意见。青岛市政府负责人认为,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是有些部门的政务公开、承诺服务是关起门来搞的:组织几个人一凑情况就定了,印个册子或者报上一登就算完了,根本没有认真研究服务对象想了解什么。这样的政务公开就缺乏针对性,甚至是花架子、走形式。
为此,青岛市对政务公开制定出严格规范,市政府本身的政务公开,不能用政府职能部门的公开来代替,采取政府上网、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市政府部门的政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办事机构的管理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等,公开的形式可采取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定期或随时公开以及设立专线咨询电话、咨询服务台等。该市同时建立6项政务公开配套制度:重要内容向人大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预公开制度,定期审计制度,政务听证会制度,群众评议和举报制度。(记者 刘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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