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午,王天义从温岭看守所被直接押解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法律的审判。  旁听席上坐无虚席

王天义近照

庭审进行中
温州新闻网4月23日消息:今天上午,温州市中级法院大审判庭内座无虚席,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王天义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此开庭审理。据悉,这是迄今为止,浙江省检察机关查处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渎职犯罪数额最大的一起腐败案件。
被告人王天义,男,现年50岁,原系温州鹿城区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温州市公安 局鹿城区分局局长。2000年9月16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月30日被依法逮捕。
检察机关在上午的庭审中指控:被告人王天义在任职期间,大肆聚敛财产,多次非法收受字画、瓷器、西方艺术品、黄金制品及现金等财物。除自己直接收受外,王天义还采用将收受的字画,由中间人贩卖给行贿人,然后由行贿人送回字画的方式进行受贿。
据统计,自1995年以来,被告人王天义利用职务便利,先后40次收受15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40多万元(包括实物折价),美元1.5万元。其中数额较大的有:8次收受温州市龙湾宏泰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一处负责人、温州市龙湾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国林钱款共计人民币170.6万元,分别用于购买字画、古董等,并利用职权为林国林公司的违章工程一事及其介绍的分局人员黄某提职等事说情帮忙。4次收受温州市开关三厂厂长李建民送的人民币共计15万元,美金0.5万元,为李建民办理汽车牌照帮忙,并以自己的特殊身份为李建民的企业捧场。3次收受经营鹿城区原天伦大酒店、南美大酒店的尤爱国共计人民币20万元,美金1万元,后王天义送给尤爱国书画、瓷器、电视机等计人民币9.315万元,并在对尤爱国的酒店治安检查及其介绍的三名分局人员提职等事提供方便和帮忙。
案发后,在侦查部门查获的王天义总财产中,被告人王天义对其中1000余万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中人民币681万多元(包括实物折价),美元35万多元,法国法郎29万多元,荷兰盾11万多元,港币5万多元,德国马克近5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天义目无国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们谋取利益;或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另外被告人王天义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又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数罪并罚。
由于案情较复杂,涉及面较广,至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现场见闻:今天的庭审由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柳志杰担任,合议庭成员还有代理审判员徐玲珑、人民陪审员许鸿业。公诉人由市检察院检察员杨际平、代理检察员程建忠、胡刚担任。王天义的辩护人为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的周光律师和浙江华盛律师事务所的张忠咸律师。
可以容纳300多人的大审判庭今天座无虚席,开庭前就已经有许多人等候在外,持限量供应的旁听票入场。法院的警卫力量也明显加强,法警在各处维持秩序。
开庭后,王天义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不时回头张望,脸上一副无所谓的表情。而刚刚入场的旁听市民则对这位号称浙江省第一巨贪的人物很是好奇,不时有人将目光对准王天义。
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长达21页,里面列举了对王天义收受十五项贿赂的指控。由于涉及的行贿人、中间人较多,被用来行贿的艺术品也较多,旁听市民听的不是很明白,但公诉人的调查之细、举证之多却不时让旁听市民露出惊讶的表情。
在这些举证之中,买官跑官的现象屡屡出现,那些曾是王天义下属的警员,或通过中间人向王行贿,或直接以拜年的名义登门造访,要求升迁。而对下属的这种“请求”,王天义的“办事效率”之高让人“佩服”,可谓来者不拒。“巨贪”面目由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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