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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王海鹰)昨天上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进行了判决。判决之后,根据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将蒙鬼脸抢劫杀人的罪犯陈九福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罪犯陈九福今年48岁,系本市武清区农民。去年8月22日凌晨,陈九福为获取钱财,携带事先准备好的面罩、手套等作案工具,窜入同村老妪陈某家院内藏匿。5:00左右,当陈 某起床后,陈九福戴上面罩和手套闯入屋内,向陈某索要钱财,陈某当即受惊吓倒在了地上。此时,陈九福惟恐陈某认出他,随即上前掐颈、堵口鼻,致使陈某机械性窒息死亡。为掩盖罪行,陈九福将陈某的尸体拖至床下藏匿。之后,陈九福在陈某手上抢走一枚金戒指,并从陈某的衣柜内劫走人民币90元。作案后,陈九福逃往河北省承德市,警方经缜密侦查将其抓获归案。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九福使用暴力手段,抢劫公民财产,并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应依法从重处罚。一审判决之后,陈九福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至本市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陈九福的上诉请求,并依法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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