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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今年评出的“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有4名私营企业负责人,这是私营企业主首次获得这个奖项。
昨天《中国青年报》刊登文章认为,这一突破为“劳动者”正了名———
劳动奖章曾是公企“专利”
顾名思义,“劳动者”就是以劳动为社会创造价值的人。是否为“劳动者”,本来与劳动岗位和单位的性质没有什么
关系。但由于历史原因(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几乎没有私有经济),“五一劳动奖章”一直是公有制单位劳动者的“专利”
。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在个体私营企业中工作的人不是“劳动者”,但他们没有资格参与中国劳动者最高荣誉评选却是事实。
私企实现零的突破
时代在发展,我国的“劳动者”结构正发生着重大的变化。在非公有制企业的“劳动者”比例已经大大增加。他们用
自己的劳动为社会创造了财富,并以依法纳税的方式为国家做出了贡献。他们与公有制企业中的劳动者一样,都应该受到社会
的尊重。所以,有识之士早就发出了“五一劳动奖章”评选的大门应该向私营企业敞开的呼声。人大代表也提交过这方面的议
案。今年“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私营企业主所占的比例虽然很小,但毕竟实现了零的突破。
公私企应有平等“国民待遇”
为“劳动者”正名,将私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的劳动者一视同仁,其意义并不仅仅在于劳动者之间平等与否,由于劳动
者与企业不可分割的关系,此举还必将对非公有制企业获得与公有制企业平等的“国民待遇”产生积极的影响。由于体制、观
念等多方面的原因,在现实中,非公有经济并未能享受到与公有经济完全同等的待遇,这与世贸组织规则相悖。现在,私企的
劳动者向平等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私营企业也应该向“国民待遇”靠拢了。
五一国际劳动节,本来就是包括私有制单位工作者在内的全世界所有劳动者的节日。中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私营企
业、私营企业人也该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了。(盛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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