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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游览参观点应在6月1日前报批,与规定不符的要撤销
新快报讯(记者夏畅实习生黄国荣)昨日,记者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在今年6月1日前,广州所有游览参观点内单
独设置门票的场所(即“园中园”)均须重新办理报批手续,获准设立的单位才能收取“园中园”门票。
据了解,今年2月1日,广州市开始实行新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原则上实
行一票制。而广州不少参观点都设有“园中园”,其门票另外收取,因而不少老百姓对新的管理办法提出了质疑。
广州市物价局针对老百姓提出的问题紧急研究政策后,对“园中园”门票收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部分项目经批准后可收费
规定指出,实行收费的公益性城市公园内,管理单位不得分割游览参观点实行“园中园”收费,但对坐落在公益性城
市公园内隶属不同主管部门的博物馆、纪念馆和带有保护性开放的重点文物古迹及宗教活动场所;对纯商业投资建设的并由游
览参观者自愿选择游览参观的人造景观、娱乐科普场所、专题表演、大型展览等游览项目经价格管理部门批准后可单独设置门
票收费。
收费标准各有不同
制定“园中园”门票收费标准,根据价格管理形式的不同实行不同的原则: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
观点内设立的“园中园”门票,其票价的制定或调整,实行分级管理,省和市所属的游览参观点由市物价局审批,区、县级市
所属游览参观点,由所在区、县级市物价局审批;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的游览参观点内“园中园”门票由经营者自主确定。
与规定不符的要撤销
物价部门要求,各游览参观点的主管部门将对所属游览参观点内设立的“园中园”价格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清理,对与
规定不符的,要予以撤销,对符合规定需要保留的“园中园”门票,须于6月1日前按规定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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