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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重庆消息重庆市前两批国家助学贷款受助学生还款期限已到,但两次却分别有约20%至30%的学生未如期还
贷。
应到期还款的是从工商银行贷款的学生。据工商银行重庆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人士介绍,该行在重庆市最早推出此项
业务,从1998年开始办理,截至2001年末,贷款金额达1172万元,3000多名学生享受了助学贷款。现已有两
批到期,第一批去年12月到期,120多名受 助学生中有100人还了贷款;第二批今年3月20日到期,340多名受助
学生中有114人至今未还贷款。
据了解,重庆市地方院校受助学生如在毕业前提前还完贷款,地方财政将全额贴息。没想到这样的优惠政策,效果却
不尽如人意。据悉,工行重庆分行曾电话通知一大学尚未还贷的109名毕业生,有人在电话上答应还,结果未还;有3人汇
错款;16人表示将汇款期限算错了。90人没有正当理由,有恶性逃债倾向。
银行一位女士表示,当初开始办理此业务时,搞了签字仪式,众多媒体报道,声势较大,原以为此业务能健康、快速
地发展,没想到一些大学生会赖账。她认为,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不还贷的情况比较严重。这种现象可能会使银行开办助学
贷款业务时更加谨慎,银行为了控制和规避这种风险,必然会提高门槛,审核等各方面的成本也会随之提高,以后的大学生贷
款就会因为这些赖账师兄师姐受到影响。
国家助学贷款的初衷是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不让他们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但受助学生应该信守承诺。自行践
踏信用,将使国家助学贷款陷入尴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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