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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宁江)北京市司法局昨天披露:去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和以律师为主的法律援助人员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171件,受援人多为未成年人、老人、妇女、残疾人和经济特殊困难的人。尽管与前年相比,法律援助案件增长了67%,但是业内人士说,受资金不足、受援条件严格等因素影响,法律援助“供不应求”。
去年,丰台区西罗园地区曾发生一起电梯夹人致死事件。经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 帮助,多次调解协商,使受害方获得了26万元赔偿,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川来京打工的雍某,因意外造成高位截瘫,医院发出了不交医药费就停止治疗的催款通知单,但给雍某造成伤残的事主却拒绝支付医药费,法院也因雍某的病尚未治好出院而不予立案。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派出三名工作人员以非诉讼的形式办理此案,终于使双方达成了协议,雍某获得了11.2万元的经济赔偿和补偿。去年,北京市司法局出台了一系列创新性规定,如在法律援助范围上增加了对见义勇为请求赔偿的援助内容;每年律师必须承办至少一件减免费用的法律援助案件,并且以此作为律师年检注册、评优创先的依据,因专业分工确实不能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须交纳法律援助义务代偿金。这些措施导致了去年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的大幅增长。
北京市司法局负责人表示,由于法律援助工作还没有统一的经费保障机制,资金缺口较大,致使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过高,受援范围小,影响了法律援助事业的扩大发展和法律援助功能的发挥。据了解,在法律援助工作上做得比较好、领导关心支持力度比较大的海淀区,去年也仅争取到区财政10万元拨款作为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目前,法律援助地方立法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业内人士纷纷认为,《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的最终出台,将使法律援助事业法律化、制度化,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依法享受法律援助服务,“请得起律师、打得起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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