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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在哈尔滨市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上,将增加一条条醒目的绿线,以明确划定各类绿地范围。这条线将成为城市绿化的“控制线”和环保“生命线”。
犯了“绿线”就犯法
按照国家规定,我市将在制定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基础上,制定《绿线管理 办法》,明确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更不能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依法治“绿”,确保《规划》落到实处。“绿线”将我市现有的和需要预建的绿地严格控制起来后,无论是城市建设发生变化还是领导者更迭,都不会被挪用。
据市人大城建委绿化专家介绍,实行“绿线”管理制度后,“绿线”与标明城市区划的“红线”一样,具有不可改变的法律效力。
耕地改绿地给补偿
据了解,有了“绿线”,国家征用农用地建绿地,将按《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标准给予农民补偿。
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用地,要一次提供、统一征用、同步建设。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绿化隔离林带所占用的耕地,可以不作为耕地减少进行考核。在国有土地上建设公共绿地,土地由政府采取划拨方式提供。这些规定,在资金和土地使用上为城市绿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多渠道落实绿化费
过去,无论是小区开发还是道桥建设,绿化费只是总建设费用中的很小一部分,有的甚至因为各种原因被“精简”掉。
“绿线”管制实施后,我市在加强绿地管理的同时,将加大城市绿化资金的投入,建立稳定的、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城市的各项建设,也会正式将绿化费纳入投资预算。
“绿线”催绿城市
从长远讲,“绿线”的划定,为把我市建设成一个生态型的国际化大都市奠定了基础。
记者从城管部门获悉,我市城市绿化近年来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绿化面积总量不足,发展不平衡,绿化水平还比较低。在严格实行“绿线”管制后,我市的绿化状况有望在短期内得到改变。据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到2005年,我市绿化覆盖率将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8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4平方米以上。韩冰本报记者张鸣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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