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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郭逸晴,通讯员粤水婷)笔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日
前广东人大审议《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草案)》并将其纳入今年立法计
划。据省水资源专家透露:一旦立法,水资源价格将从现在极其低廉调至符
合价值规律,并实行定量限额、超额累进加价,粤人对“用水”的态度将会
变得更加“斤斤计较”。
长期以来,不少广东人存在这样一种认识:“广东是全国典型的丰水省
份,用水何必 斤斤计较呢?”其实不然。广东水资源的省情是表面丰富实质
贫乏。因此,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颁布实
施后,广东于1995年出台《广东省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
法》,从此对水资源开始“吝惜”了。7年来,全省各地制定了相应的法规
,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水资源统一管理的神圣职责,多头治水的无序局面初
步扭转;规范水资源“取”与“舍”、“质”与“量”等行为取得重大突破
,并共对13000多个取水户发放了取水证,每年科学取水量约300亿
吨,水资源费征收从无到有。以往取水随心所欲、无政府状态得到突破性遏
制;无序取水造成的水能分配矛盾、争水纠纷、影响水质等状况大为扭转;
取水户从哪里取水、取多少、排水对水质是否有影响等问题都有水行政主管
部门的审查、批准、监督;水资源取舍形成了有序运转的机制。
然而时过境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7年前的《办法》已严重滞
后于当今所提出的“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
新要求,水资源管理立法势在必行!为加快立法进程,近年来省人大负责人
多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并且呼吁:“必须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实施取
水许可制度,逐步变无偿水为商品水,最终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综合开发
、合理配置和科学管理的良性循环,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广东水资源
日益缺乏的问题”。据悉,新的《条例》一旦出台,广东水资源取、舍行为
将有严格的法规制约,违法取、舍水行为将受到严惩;水资源价格将从现在
极其低廉调至符合价值规律并实行定量限额、超额累进加价。毫无疑问,人
们将来用水会更加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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