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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3月25日消息:中国公安部部长贾春旺日前在全国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上说,严禁向派出所下达破案、
抓人、罚款指标,严禁派出所违反规定从事征粮讨款、计划生育等非警务活动。今天出版的北京青年报发表署名蔡方华的评论
文章,呼吁让警力从非警务行为中淡化出来。
警察队伍的最高长官让警察们多做本分事、不要越俎代庖,这本是再正常不过的训 诫,何以会引来喝彩呢?文章究其
原因,还是说明目前的警务现状不大让人满意,警力还没有完全用在正途上,执法者违法的现象仍然存在。在一些地区,警察
以罚代管、牟取经济收益的行为还难以杜绝。正因为警务规范化还没有落到实处,公众才会对公安队伍的自我整肃抱有很高的
期望。
公安队伍是维持社会治安的主体力量。尤其是面向基层的派出所,更是一方水土的保护神。过去的一些年里,由于行
政经费的发放机制存在某些弊端,公安队伍内部存在着层层下达罚款指标的问题,公安干警除了要完成本职工作之外,还不得
不通过各种罚款行动搞“创收”。
文章指出,由于治安行为与自己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就诱发了一些素质本来不高、法律意识淡薄者的逐利行为。臭
名昭著的“处女嫖娼案”之所以会发生,就是因为少数公安败类为了获得罚款收入,不计手段和后果地“抓嫖”。错误的动机
引发了错误的行动,程序的不合法制造出荒诞的闹剧,给公安队伍脸上抹了黑。
而在农村地区,迫于地方官员的压力,公安力量经常被用于对付平民百姓,如强行收取提留款和其它摊派。这样的事
情发生在什么地方,什么地方的干群关系就一定恶化,当地的社会空气就趋于紧张,安定团结的局面就会遭到破坏。因此,让
警力从非警务行为中淡化出来,也是当务之急。
要杜绝违法行政、滥用警力的现象,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提高公安干警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把法盲从公安队伍中清
除出去,没有害群之马就不会败坏风气;二是完善内部制度,不搞人情管理和任意管理,有章可循自然就会减少违法行政的行
为;三是加强监督,除了法律程序上的内部监督之外,公安机关还应该有勇气接受舆论的监督和群众的监督,从警务公开入手
,借用社会力量完成警务的规范化工作。
除此之外,文章还指出更重要的一点,那就是理顺司法队伍的管辖权,保持司法办案的独立性,这个工作要靠许多方
面共同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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