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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3月24日讯(记者 房加兴 李艳)“个案监督”、“提高审判质量”、“抗诉”,今天在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分别向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中,这三个不同的词汇传达出同一个信息:我省法律的天平正越来越公正。
记者从这三份报告中采集了一组令人欣慰的数字:2001年,省人大常委会依法提出监督意见,督促纠正或部分纠正案件114起;去年全省有427名一审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无罪;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 定提出抗诉122件;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方面,全省检察机关提出抗诉1337件,法院已改判790件。一年内,检察机关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3313人,不起诉490人,对诉讼活动中的违法现象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79件次,纠正超期羁押253人次。
更令人高兴的是“以人为本”的原则在我省司法界有了越来越多的体现。在今天的大会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在报告中举了一个例子:济南市沈老太太因房屋确权行政诉讼案,从69岁打官司直到81岁,检察机关受理申诉后,迅速查明事实提出抗诉,给老人一个公道。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尹忠显说,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确保那些有理无钱、孤寡老人和特困企业打得起官司,去年全省法院共对11755起案件的当事人准予减缓免诉讼费5478·2万元。
在今天的大会上,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负责同志都表示,他们今年将就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做好监督工作,大力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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