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林业局称非法卖鸟和吃鸟都要被重罚
本报讯记者区健妍、通讯员陈丽玲报道:广东“三年禁猎”政策已施行3天,记者连日来随林业执法人员在广州市各
大禽畜市场检查发现,仍有不少鸟贩经营禁猎的鸟类。
昨天下午,林业执法人员来到广东最大的鸟类经营集散地———广州新源蛇鸟禽畜 综合市场。当查至市场A15档口
时,4大笼麻雀被逮个正着。检查发现,共有300只,全部是去年7月份明文禁止经营的“三有”保护鸟类。当男档主被告
知,卖1只麻雀可能要重罚100元时,他的脸色愈加发白,一再强调自己“从来没听说卖麻雀是犯法的”。但是,执法人员
却在其账本内发现一份去年9月由广州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发放的通知,上面明文规定禁止出售麻雀等各种“三有”保护动物。
在A45档口,执法人员发现年轻女档主的笼中有3只喜鹊。女档主忙宣称,这是自家喂养的“宠物”;在A11-13
档的新兴雀鸟销售部,执法人员从档口中搜出噪鹛、松鸦、麻雀等大批野生保护鸟类,男经理辩称,正准备拿去“放生”……
据统计,在连日的执法行动中,有关部门共在全市范围内查获各种野生保护鸟类近2000只,其中包括省级保护的
麻雀1620只、黑领噪鹛15只、灰肋噪鹛6只、红嘴兰鸦4只等。被查获的鸟类目前已运往广州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准
备近日放归林间。
广东省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三年禁猎”期间,要经营人工繁养鸟类的摊档必须重新申请证照;对于非法出售省
级以上保护鸟类的经营者,将重罚其1万至10万元。市民一旦被发现食用野生鸟类,也将重罚1000至1万元。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15秒快速订短信 精彩资讯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