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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香港3月21日消息:香港保安局副局长黄伟纶今天重申,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会依法处理所有居留权个案,
不会给予争取居留权人士任何特赦安排。
香港保安局、入境事务处及社会福利署官员今早与争取居留权代表及组织进行第11次会面。会议上,保安局副局长
黄伟纶呼吁争取居留权人士保持冷静,并理性地接受法院的裁判。
黄伟纶再次呼吁所有争取居留权人士考虑利用内地当局作出的“宽限期”安排,自愿返回内地。根据这一安排,在2
002年1月11日至3月31日宽限期内,自愿返回内地的涉及居留权诉讼的有关人士及他们未满18岁的子女,内地公安
部门不会对他们非法进入香港或逾期留港作出追究。
他重申:“3月31日后,特区政府会采取适当行动,依法遣返无权留港人士。”
根据特区政府了解,内地有关部门无意在3月31日后延长“宽限期”。
黄伟纶说:“一直以来,特区政府已为争取居留权人士提供合理及可行的协助,并已在2002年1月10日终审法
院判决后加强有关工作。”
他指出,特区政府亦已就单程证计划,向内地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及商讨改善措施。内地有关部门曾表示,相信无依儿
童可在一年内赴港定居;以及原则上同意签发多次往返香港探亲签证予合资格的内地人士。内地有关部门并同意研究成年子女
赴港定居的安排。但黄伟纶强调,所有无权留港的人士必须返回内地,“我们不能担保内地有关部门一定接纳有关建议,研究
结果亦并非有关人士返回内地的交换条件。”
据悉,自1月10日至今,已有超过2000人向香港入境处领取识别函件,表示愿意自行返回内地,其中接近14
00人已离港。
至于有个别人士误以为只要在港匿藏达七年,即可享有居留权,黄伟纶强调,事实上,根据《入境条例》,非法入境
或逾期逗留人士在港逗留期间,不会被视为通常居于香港。因此即使他们勉强在港逗留七年或以上,亦不可以享有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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