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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武汉3月18日消息:一起盗用全国人大代表姓名的侵权案近日在湖北省随州市中级法院达成庭外和解。被告
人傅中武停止侵害原告梁建国的姓名权和名誉权,并在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据中国青年报今天的报道,湖北省随州市万和镇农民、九届全国人大代表梁建国在去年被一起名誉侵权纠纷折腾得心
力交瘁:竟有人盗用其姓名向中央和省里领导告假状。梁 建国说:“我做了一辈子好事,没想到名誉就这样被败坏了。”
冒充者于2001年写告状信先后向湖北省委主要负责人和国务院办公厅反映随州市洪山镇傅中武、胡庆梅两位同志
的人事问题。声称傅、胡两人从市委党校毕业后,工作一直没有着落,最后被分配到洪山镇教管站。信中并称“在革命老区洪
山镇居然存在卖官、买官的怪现象”。
经查,该信的执笔者不是梁建国,而是镇教育站工作人员傅中武。调查组还查明,傅中武信中所反映的洪山镇“买官
、卖官怪现象”并未查出事实依据。
“乡亲们都知道有困难找梁代表,他说话管用,盗用他的姓名,只是想引起领导重视,早日解决问题。”傅中武交代
说。他承认,直到接到法院的传票,才知道触犯了法律。
梁建国表示,此事给他造成极大压力,他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以为其尽快恢复名誉。
据梁建国的免费代理律师介绍,根据《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文,假冒他人姓名,若反映的内容虚假
,则侵害了他人的名誉权;若反映的内容属实,则侵害了他人的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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