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休仍贪“孔方兄”
本报讯记者林洁报道:原广东建雅室内工程设计施工有限公司的正、副总经理生财有“方”,涉嫌受贿、贪污、挪用
公款一样不落。昨日,广州中级法院开庭公审两位“大经理”张维浩、吴峻伟。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张维浩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三罪:1999年6月至2000年2月,张维浩在担任广
东建雅室内工程设计施工有限公司(下称“建雅公司”)总经理期间,伙同该公司工程部副经理吴峻伟,三次收受建筑承包人
邓静坚贿送的101万元,其中张分得62万元;1999年8月,张维浩还收受工程介绍人葛某“进贡”的26万余元。别
人“送”还不过瘾,2000年6月,张维浩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假报销的手段,贪污该公司澳门工程部公款5万港元。另
外,1999年8月,张维浩擅自挪用该公司澳门工程部公款26万元,以私人名义借给他人使用,后用贿送款填充归还。
副手吴峻伟除与张维浩收受邓静坚的贿赂分得人民币30万元,6万港元被控受贿罪外,还于1999年8月收受邓
静坚贿送的人民币64万元,被控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退休后方伸罪恶的手
头发花白的张维浩今年65岁了,令人惊讶的是,他所有收钱的行为都发生在退休返聘后。建雅公司是中外合资公司
,张维浩作为广东省建筑工程总公司的董事派任总经理职务。1997年8月,张适龄退休,公司返聘他继续担任总经理。
张维浩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但对贪污的行为,他另有说法。“那5万元钱是我支取的没错,是为澳门工程部一些经
费报销的,大部分的钱存在我以个人名义在澳门开的公家账户里。”挪用公款的名堂则更堂皇,“我是为了公家!”他的设想
是借钱给朋友买房,再反租给建雅公司发展。
张维浩的辩护人认为张当时已经退休,返聘既没有合同也没有文件,已经丧失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不能以受贿、贪
污和挪用公款定罪。
副经理当庭全盘翻供
32岁的吴峻伟,长得很壮实。一上庭,他推翻了自己之前所有的证供,表示自己是在特定的环境下被迫的,他亲笔
写下的六份长达几十页的供词也是别人写好让他抄的,他称张维浩分给他钱时他根本不知道钱是邓静坚给的,还以为是工程款
,故把钱全部用在工程结算、公关报销上了。
吴称自己同邓静坚是好朋友,邓还经常向他借钱,有二三十万元。
行贿人一审判刑四年
该案的行贿人邓静坚被列为2001年广州市头号“行贿包工头”。他曾在1996年和1999年挂靠建雅公司承
包广东艺术中心友谊宾馆大堂装修改造工程、上海国际会议中心宾馆部分第一标段室内有关装饰工程,先后行贿达165万元
。
近日,广州市中级法院以行贿罪一审判处邓静坚有期徒刑四年。
特别推荐:《流星花园》铃声图片专辑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