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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顾客流动性大购物时比较麻痹
新快报记者吕剑
在广州火车站附近的站前路商业区,一些不良商贩利用顾客流动性较大,购物时较麻痹的特点,售货时将事先备好的
假币找给顾客,顾客发现后回来理论也死不认账,严重影响 了火车站周边文明经商者的形象。
假币全是新版钞票
昨日下午,记者想在白马商场对面临街的一家箱包店买一个手提包,讲好为120元。记者给200元让其找赎,女
老板飞快地拿出面额分别为50元、20元、10元的新版人民币。
记者掏口袋时,不小心把工作证掉在地上,男老板捡起来交给记者后,走到女老板面前说“是记者!”不一会,男老
板追上已经走出10米外的记者问:“刚才找给你的钱呢?我看看。”记者掏出刚找的80元,男老板接过钱,又从口袋里掏
出30元,把刚找的30元换走,并连称:“对不起!找错了。”记者明白,对方把两张假币拿走了。
随后,记者又来到万县招待所门前的小零售摊点,买了20元的小食品,并付了100元。女摊主拿过钱,在钱柜里
一堆零钞中给记者找了80元。记者注意到,里面仅有的一张20元新版人民币纸质较差,颜色也较灰暗,很明显是假币。见
记者识破,女摊主连忙调换。当记者指出她是故意时,对方嬉皮笑脸地说:“你知道的,这里都是这样的”。
假币有人送货上门
在站前路,记者先后亲历和看到多起因找赎假币引起的纠纷,顾客大多为外地人,有时因假钞面额小而不得不忍气吞
声。
记者了解到,如果找赎时被顾客识破是假币,店主一般会换;如果顾客不细看装进口袋,等发现后再想换就没门了,
有时不小心还会挨上两拳。
据知情人讲,早在一年前,站前路一些不法商家便用假钞找赎,“生意”好的商贩每月要找出万元以上的假钞。兴旺
的假币市场,使专门上门兑换假币的“职业”应运而生。由于假币事件纠纷不断,目前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
故意用假币是犯罪
对此,法律界人士指出,这些商家明知是假币,却故意坑蒙消费者,已经构成了“持有使用假币罪”,而出售或购买
假币者,则构成“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数额较大的要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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