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春耕来临,自治区粮食局2月24日作出决定,对优质稻产业化经营示范基地县给予资金扶持。
获得资金扶持的条件是:凡以县市、区为单位,优质稻种植面积在万亩以上;优质稻产业化种植使用的种子,必须是由广西农科院水稻研究所和广西农乐种业有限公司共同研究、繁育推广和经营的优良种子;必须建立了运行正常的优质稻产业化植保技术服务体系
为了把这笔资金真正落实到种植优质稻的田亩上,优质稻推广种植验收工作请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结果报地、市粮食局核实汇总报自治区粮食局审查、核准。扶持资金由自治区粮食局负责落实发放。
多多精彩短信5折起,还有精彩海南游、机票、手机、MP3等着你 1000首短信点歌带去你真挚的祝福! 个性图片、铃声,新年好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