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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尾气净化器安装费、噪声检测费、停车费……这些一度压得出租车和公共汽(电)车艰难蜗行的费用,终于要“消肿”了。昨天,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我省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收费管理新规从即日起开始执行,1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被取消。今后,除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务院及财政部、国家计委,省政府及省财政厅、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外,其他涉及城市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行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取消。以后确需开征的收费项目,必须报省政府批准,并需征得财政部、国家计委同意。
规定还要求,今后,车辆在营运中需要统一制发的各类票本、标志条,应购置的专用电台、计价器、防护网、标志灯等,要采取公开招标采购的办法,防止进行暗箱操作。
此次经审定取消的1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道口费、尾气净化器安装调试费、噪声检测费、车辆管理费、驾驶员安全学习费、停车费、联营车队服务费、审验合格证费、出租车经营权证书费、资质年审工本费、资质标牌工本费、特种行业牌照费、信息费、服务资格证和经营服务许可证费。如有违规,可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违规者将受到重处。
记者孟冉通讯员李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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