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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2月5日电(记者杨金志陈毛弟)上海市司法机关日前披露了一起罕见的干部职务犯罪要案,上海海关调
查局原局长季永珍,因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
身。
经司法机关查实,季永珍在担任上海海关调查处处长、调查局副局长、局长期间, 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人民币3万元
;在与常熟某公司及个人来往中,收受贿赂人民币100余万元;另外,季永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有巨额财产人民币172万
元、美元3万元、港元12万余元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到案发时为止,季永珍家里的财产已经达到500多万元。季永珍是
新中国成立以来上海市局级干部犯罪金额最高者,成为名副其实的“沪上巨贪”。
1941年出生于农家的季永珍,1965年从部队转业到上海海关。刚到单位时他工作踏实,深得领导和大家的好
评。其职位也一路升迁,从一名普通的海关工作人员,到海关调查处处长、调查局副局长,直到1996年10月被任命为调
查局局长。季永珍曾一度被人们誉为“走私犯罪的克星”。
但是,随着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他的私欲也日渐膨胀。在不义之财面前,季永珍胆子越来越大。先是笑纳几十万元
的别墅,再是厚着脸皮“借钱”数十万不还,直到最后居然在自己老家投资办起了私人农场。到案发时为止,季永珍家里的财
产已经达到500多万元。
1994年,江苏某公司经办人钱某见季永珍夫妻俩对江苏常熟某处的别墅很有兴趣,钱某就花了45万元买了一套
,办证时写的是季永珍女儿的名字。
季永珍的妻子喜欢红木家具。1996年钱某花43600元买了一套红木家具送到季家。
最为荒唐的是,季永珍为了帮女儿开饭店,1997年5月中旬,季永珍向江苏某公司另一经办人赵某要“借款”30
万元,赵某很快奉送上30万元的空白支票。过了两个月,季永珍的女儿打电话找到赵“借钱”,赵再次慷慨奉送30万元。
1999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季永珍利用职务便利,与不法分子相勾结,收受贿赂。与此同时,
上海市纪委也收到相同的举报信。2000年11月27日,上海市检察一分院以涉嫌贪污受贿对季永珍立案侦查,并对共同
受贿的季永珍妻子、女儿等人依法立案侦查。
针对季永珍抗审能力强的特点,专案组精心准备相应的措施。经过两轮交锋,当检察官把证据拿到季永珍面前时,这
位曾经自诩“最清白的人”的巨贪,一下子像泄了气的皮球,瘫软在椅子上。
上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邹传记认为,季永珍案件说明,反腐败斗争未有穷期。检察机关作为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职能
机关任重道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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