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苏镇江国土资源局了解到,镇江市针对部分地区乱挖滥采现象严重、矿产资源及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实际情况,近日专门划出6大区域作为“禁采区”,禁止开山采石。
这6大区域分别是:城市规划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地质遗迹保护区;港口、军事设施、供电设施等重要设施的保护范围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市出入口通道等重要交通干线和重要旅游线路至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本市境内长江、大运河两侧自
镇江市国土、公安、工商等五部门还联合制定了有关实施意见,要求各地不得在禁采区开办新的开山采石企业;对禁采区原有的开山采石企业,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在3年内分批关闭,其中城市规划区内及严重影响景观的采石企业必须在半年内关闭。(王进前 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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