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昌平记者站记者 冯长水)以“减轻农民负担”为根本目的的昌平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功。据了解,改革后全区应缴农业税及附加826.6万元,与改革前农民负担总额1082.4万元相比,下降255.8万元。此项改革受到了农民欢迎。
昌平区是市委、市政府于2000年7月确立的北京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区。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此项工作的领导小组,将此项工作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大事来抓。在深入
昌平区向全区农户发放了8.8万册宣传税费改革的小册子,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改革后,农民人均负担为33.81元,比改革前的44.27元下降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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