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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史万森 通讯员赵德军 陈晨)“追逃”行动期间,内蒙古包头市公安局昆区分局在侦破一系列“钻窗入室”盗窃案时意外发现,一个以宁夏籍成员组成的盗窃集团,不仅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进行盗窃,而且有专门老师对“学员”培训,“学员”又要像传销一样发展“下线”。目前,这个盗窃集团正呈滚雪球式发展壮大。警方也在加紧侦办此案。
2001年8月31日,包头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在包头沼潭车站附近的一家旅店中抓获了两名犯罪嫌疑人,并根据这两人的交待,蹲坑守候,于9月1日凌晨5时30分将另3名外出作案“满载而归”的犯罪嫌疑人抓获。
警方在审讯中获悉,该团伙现有四十余人,所有成员均在西安接受过盗窃培训,时间为1至2个月,培训项目包括体能、技能、攀爬等内容。团伙中有三名培训“老师”。“老师”要给每一位“新生”讲怎样撬开栏杆,如何钻窗入室,如何快速作案,如何紧急逃离现场,怎样选择作案目标、把握作案时机等。
培训结束后,由“老师”对“学员”在规定时间内能否完成作案的全过程进行检测,直到确认“新生”达标后方可“上岗”。团伙还统一规定:“学员”到外地作案,回去销赃,“新生”所盗窃财物归“老师”所有(作为学费),直到“新生”再发展新成员入伙为止,“新生”随之升为“老师”,以此类推。
包头市警方查明,该犯罪团伙均由宁夏籍人组成,主要活动在西安市北院门、庙后街等地区,他们在其他城市作案后又聚回西安,然后再回银川销赃。因为其特殊的扩张办法,犯罪团伙不断壮大,在呼和浩特、北京、天津、济南、郑州、太原、银川、包头、石嘴山、乌海等十几个城市大量作案,仅去年夏天在包头市青山区、昆区就作案一百余起,盗窃财物价值三十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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