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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然、通讯员郑璞)近日,石家庄市环保局对省会用煤单位进行了突击抽检,发现有15家单位仍在使用含硫超标煤。
禁止销售和直接燃烧含硫量超过1%的煤炭及其制品,这一条早已被列入《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2001年颁布实施了。然而,总是有一些单位为自己的私利继续使用超标煤炭。而燃烧这类煤炭将导致大气中的二氧化硫浓度升高。据统计,2001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 的47天里,省会二氧化硫为首要污染物天数达到34天,而2000年同期只有15天。
石家庄市环保局加大了对冬季用煤单位的检查,发现以下单位仍在使用超标煤炭:石家庄市天洋食品厂、石府二区、7420工厂、石家庄肉联厂、河北埃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上安电厂生活区、石家庄试剂厂、地质职工大学、建国小区、8130工厂、驻石某部队干休所、驻石某部队、动物园、振四街村委会、裕华区政府。
这些单位中不乏“屡教不改”者,对于此次抽查结果,环保部门表示,用煤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违规使用超标煤,对违法单位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石家庄市环保局在检查中,常常遇到一些单位不理解、不配合,为此他们提醒各用煤单位:石家庄市环保局的抽测属于正常执法行为,不收取任何检测费用。用煤单位必须配合,对于阻挠环保执法的,将依据有关法律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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