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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们原本非常自信明明是自己殚精竭虑发现了日商产品的“致命缺陷”,但到头来非但没得到一点劳务费,反而还倒赔人民币六万余元———近日,原本被国内诸多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中国入世首宗涉外技术成果侵权案”一审落定,武汉三名工程师诉上海索佳及日本索佳株式会社、索赔人民币一千万元未果,被一审法院驳回。是工程师到这年头还不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是相关法律还不够健全?是肩负传统知识分子和现代商人的双重身份难以两全?
是没弄清国际间交流与合作的游戏规则?还是……饶有意味的是,在此事的全过程中贯穿着三封风格迥异的书信,似乎正是这三封信一步步导致了今天这样的结局。
第一封信导致争吵叶晓明和刘国建都是武汉大学的工程师,他们与湖北省地震局的工程师凌模在武汉大学内开设了莱特测量仪器服务部,专事高精密测量仪器的检修与服务。2000年初,国家交通部二公路局送来一台索佳100全站仪检修,叶工程师说,他们三人凭着多年的经验、几经摸索后发现,该仪器检测有偏差是因为其内部多了一个程序。于是,2001年1月18日,三名工程师给上海索佳公司发去了一份传真,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仪器在我国市场销售,返厂处理后再销售,并向我方支付合理的咨询费,调查出现错误的事实真相。起初,索佳公司不承认,双方发生争吵,最后在事实面前,索佳公司不得不承认仪器有“硬伤”。
第二封信言辞婉约索佳公司着手对产品中的技术缺陷进行整改。在静观事态发展时,三名工程师又发了一份言辞婉约的信给索佳的中方工作人员,“我们是用传统知识分子的方式对待他们的,一忍再忍,一让再让,总希望在那十几天当中他们能意识到问题所在,能主动表态,但是,他们一点回应都没有。”
第三封信破釜沉舟同年2月8日,在没有与索佳负责人继续交涉的情况下,三名工程师写信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索佳的设计错误。结果,在同年的2月25日,国家光电测距仪检测中心对索佳100系列全站仪的检测结果为:属于数据处理设计程序出错,而安上新的索佳芯片后,故障消失。对此,三名工程师坚决不予赞同,无奈之下,三名工程师将上海索佳及日本索佳株式会社告上法庭,诉其侵犯技术成果权,索赔人民币一千万元,并且双方均拒绝庭外和解。
不是结局的结局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三名工程师的发现不享有法律保护的技术成果权;三名工程师主动向被告提示产品缺陷,被告引起注意并改进产品,不存在对合同义务的违反;对三名工程师坚决要被告承担侵权责任不予支持。此案的案件受理费、诉讼费共65010元,由三名工程师承担。业内人士表示,三名工程师的“技术成果”只是一种发现,他们当然没有义务无偿对索佳提供服务,但是,依照国际惯例,他们应当与索佳充分沟通后,以签订合同或形成约定的方式有偿提供服务,其中,知道怎样与风俗、心理皆不同的外商打交道也非常必要。总之,就是要有话好好说、保持平和的心态。显然,正如某权威媒体所说:“这一案件的意义远远超过案件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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