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12月26日“患者状告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一文见报后,当事方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非常重视。昨日,该院梁院长亲赴本报对此事作出解释,梁院长称,医院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梁院长称,姚先生于3月31日至4月30日在医院抢救期间的所有的住院费用,医院是严格按照1996年省物价局、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的,对照姚在诉讼中提出的
梁还说,现在既然姚先生将医院诉至法院,他们愿意通过法律程序,公正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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