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见习记者耿峥、记者章丹英) 刘汉桥烈士追授大会暨衣冠安葬仪式昨日在石门峰陵园烈士园举行。
牺牲已一年多的刘汉桥,日前被省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追授大会暨衣冠安葬仪式由刘汉桥生前所在单位武汉电器集团主持,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送了花圈。
霏霏细雨中,人们再一次缅怀那壮烈的一幕:2000年8月22日上午,当时任武汉电器热水器厂副厂长的刘汉桥奋不顾身跃入滚滚汉水,抢救两名落水儿童,在救出一名儿童后,刘汉桥因体力不支,不幸被洪水冲走。
英雄的事迹传遍荆楚大地,但却一直没有“名分”———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必须在本人失踪两年后才能被明确为“死亡”,不能明确为“死亡”者,不能授予烈士称号。
今年9月,江汉区法院正式判定刘汉桥“死亡”。10月8日,省政府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第5项规定,批准刘汉桥为革命烈士,区民政部门将国家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转交烈士家属。
图为刘汉桥的小儿子和姑妈拿到革命烈士证书,为烈士英灵可以安息而相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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