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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肖健 廖万育 实习生刘雪琼 郭芹涛 通讯员陆飒 李广斌) 听闻投资“华夏奇观”无须冒转让风险,只需持有就能获得高额利润,投资者不惜重金购买其会员卡、出租经营权及佛位,但却长期得不到回报。今年5月以来,罗湖工商分局先后接到各地群众对广州华夏奇观有限公司及其深圳代理德兴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泰兴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投诉达30余人次,其中仅来自江西的舒女士一家9口就购买“华夏奇观”出租经营权28份,涉案值达70多万元。
接到投诉后,罗湖工商部门立即展开调查。工商部门调查发现,成立于1994年5月的广州华夏奇观有限公司与深圳德兴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泰兴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虽为代理关系,但其董事长均为同一人,且“德兴华”占有“泰兴华”50%股份。调查还发现,深圳“德兴华”因两年未参加年检,已于去年被工商部门依法注销。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深圳“泰兴华”为虚假注资,同时因拖欠房租已被物业管理部门查封。成立于1999年的深圳泰兴华股份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未经注册,为非法设立的分支机构。11月2日,罗湖工商部门依法将深圳泰兴华股份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查封。11月15日,罗湖工商部门办案人员前往广州调查广州华夏奇观有限公司情况,发现“华夏奇观”工地早已停工。
据悉,在罗湖工商部门的督促下,广州华夏奇观有限公司及其代理公司曾对部分投诉的客户作出退款承诺,并与投诉人签订了退款计划书,但承诺期限已过数月,退款一直未能兑现。
目前,工商部门正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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