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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太原12月2日电 高检院和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山西打黑第一案”高平市宋魁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38名被告人,于日前由山西省检察院交长治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5月2日,震惊国内的高平“黑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由省公安厅立案侦查后,为了坚持严打依法从重从快的原则,省检察院检察长陈大豪对查处工作多次具体指示,派副检察长郭建华率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帮助固定、完善证据,及时批捕犯罪嫌疑人 49名,并迅速依法审查,为公诉做准备。该案起诉书中指控,1985年以来,高平市绰号“黑猪”的宋魁祥靠暴力起家,形成以其为首的流氓恶势力团伙;特别是1994年开始,宋借其成立的“高平市雅翻物资贸易公司”的合法外衣,以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经营、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手段,大肆敛聚钱财达1000多万元;同时实施了持有、买卖枪支等严重犯罪活动。“黑猪”还对其成员进行思想、组织控制;为逃避打击、称霸一方,他们还以金钱、女色等手段千方百计拉拢国家工作人员,为其非法活动提供“保护伞”,将10余名局、处、科级党、政、公安及企事业干部拉下水。起诉书认为,宋魁祥等38名被告人共涉嫌触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等16个罪名,犯罪事实多达100多起。(记者武建中检察日报记者丁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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