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搜索 ● 短信 ● 分类 ● 聊天 ●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一年做一件法律援助案件 律师不做交1000元代偿金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1年11月27日18:13 北京晚报

  本报讯 律师不做法律援助案件,年检注册时会有困难。北京市司法局新近出台了4个有关法律援助的新规定,对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减免费用的法律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

  法律援助的范围除多年来实行的讨要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和请求国家赔偿的行政诉讼案件外,新规定特别强调对见义勇为和因公受伤请求赔偿的案件提供
服务。律师每年应当承办至少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如果确实因为没时间或者专业分工无法做法律援助案件的,应当在年检注册前向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交1000元法律援助义务代偿金。不认真履行律师法律援助义务的,将受到律师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同时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情况,将作为年检注册、评优创先的依据。新规定首次提出,办理与抚恤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赡养、抚养、扶养有关的公证事项,本人经济困难确需减免公证服务费的,可以申请公证法律援助。(记者王宁江通讯员王玉琴)

   订阅社会、娱乐新闻短信 中手机大奖


【短信推荐】【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注册新浪VIP邮箱,赢取每日手机大奖!


分 类 信 息
订信息获上网卡!
京:Adobe设计师认证
   天地丽人丽人天地
   1.8元租别墅办公
   电脑产品线缆供应
沪:"助"您一路走好!
   祥胜货运安全快捷
粤:国际汽车驾驶证
   三毛钱打国际长途
津:全新人才招聘信息
   远程教育技能培训
深:到俄罗斯赚钱去Hot
   省内游优惠线路
鲁:最新飞行器广告
   湖南大学远程教育
豫:万丰汽车登陆中原
分类信息刊登热线>>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