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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国门 履行职责
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与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是公安机关实践“三个代表”思想的重要方面。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各级公安机关在出入境管理工作中紧跟时代步伐,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作出了积极贡献。
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任务日益繁重,难度不断加大,要求越来越高。我们必须看到,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因素还大量存在。公安机关要履行好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首要职责,就必须充分发挥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职能优势,严把国门,严格管理,坚决把企图出入境进行破坏活动的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堵死卡住,把各类身份复杂的境外人员管理好。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将在更大更广泛的领域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公安机关要为国家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作贡献,出入境管理是最直接、最具体、最有效的方面之一。一个地方的开放程度如何,投资环境怎样,旅游业能不能真正成为支柱产业或新的经济增长点,外向型经济可不可能有大规模、高速度的发展,都与出入境管理的工作效率、服务水平、管理能力息息相关。公安机关在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同时,也要加快改革和加强出入境管理工作,建立与新时期相适应的出入境管理工作机制,在职责范围内直接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
改革创新 与时俱进
出入境管理工作改革发展的过程,绝不是简单地放宽限制、简化手续,而是一个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适应国家经济发展的过程。在当前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的历史条件下,各级公安机关在开展出入境管理工作中必须牢牢把握住社会发展的脉搏,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好职责。在工作实践中,要坚决摒弃那些不适应形势发展,不符合时代要求的旧思想、旧观念、旧方法,打破那些禁锢我们头脑,阻碍工作前进的条条框框,代之以崭新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要在出入境管理的机制、体制、职能要求等各方面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找出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最佳结合点,使出入境管理工作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始终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
各级公安机关行使出入境管理职权是经中央政府授权的,必须坚持中央事权的原则不动摇。工作中要自觉维护中央事权的集中和统一,按中央的规矩办事。对公安部确定的各项出入境管理改革措施,各级公安机关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搪塞,拖延不办,或者对部门、地方有利的就照办,对部门、局部利益不利的就不执行。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在遵守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确定的出入境管理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经过必要的程序,结合实际工作,不断调整、完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出经验,促发展。同时,任何改革的措施和决定都必须建立在法律允许、条件具备、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的基础上,绝不能以改革创新为名,随意简化、放宽,竞相出台优惠政策,无原则地放松管理,搞自由主义。也绝不能随意增加审批条件,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置障碍,为谋取一方利益而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党和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的形象。
严格管理 热情服务
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要充分履行好自身职责,就必须从强化管理和服务两项职能入手,该管的要依法严格管好,需要服务的要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管理。工作中要坚决落实江总书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克服“重办证、轻管理”的倾向,不断加大管控力度,坚决阻止闯关入境活动。要依法打击非法移民活动,维护正常的出入境秩序。各地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对打击非法移民工作的领导,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充分的支持。要根据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出入境、刑侦、边防、治安、户政等部门要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地发挥打击合力,使中国公民非法移民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使外国非法移民形不成气候。同时,要加快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进程,切实改变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内部规定执行的做法,最大限度地做到有法可依,确保公正、公开执法。
在过去的十多年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在放宽限制、简化手续、方便群众、提高服务质量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出入境管理工作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中外人员往来提供更快捷、方便、高质量的服务。各地公安机关要认真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抓好简化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手续、便利出入境人员通关、方便外国人居留、逐步实现按需要申领护照等“六项”改革措施,按期完成。
强化基础 促进发展
坚决落实出国境人员通报备案制度,是目前严把国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今后出国境审批进一步简化、方便,维护广大申请人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这项工作涉及公安机关不少业务部门,需要密切配合。同时,公安机关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报告,加强与检、法、司、安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全力推动这项工作的落实。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走科技强警之路,不断提高出入境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出入境管理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已有良好开端,取得一定成效,今后要继续加强建设、完善工作。要把出入境管理信息化建设列入当地公安机关“金盾工程”建设规划,统筹安排,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信息通信部门要加强对出入境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在出入境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中,要加强科技与业务紧密结合,既要注意解决技术人员缺乏的问题,还要注意提高出入境管理民警的整体科技应用水平。
根据目前基层出入境管理工作薄弱的实际状况,要加强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出国境审批、境外人员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县级公安机关要把出入境管理工作与其他公安工作、专项斗争结合起来,推动出入境管理工作的发展。要大力强化对派出所民警的培训、指导,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派出所对出入境管理工作的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同时要以实施社区警务战略为契机,结合派出所工作改革,把出入境管理工作纳入社区警务,提高发现和查处违法犯罪的水平。
科教强警 素质过硬
出入境管理部门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窗口单位,同时也是热点部门、敏感岗位,加强这支队伍的管理极为重要。当前,各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在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中,坚持真抓、早抓、主动抓,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素质过硬、文明善战的出入境管理队伍。
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组织广大出入境管理民警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巩固“三讲”和“三项教育”成果,使广大民警永远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出入境管理民警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党风建设取得新的明显进步。要大力加强对出入境管理民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深入开展“文明窗口”和“创建人民满意”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各级公安机关必须把出入境管理民警的培养、教育培训工作摆上位置,常抓不懈,努力造就出一批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的骨干,培养一大批出入境管理业务专家。要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的出入境管理民警任职资格考试制度,统一任职标准,促进民警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营造出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良好工作氛围。要针对机构改革后出入境管理队伍新成分较多,特别是新任处、科级领导较多的现状,逐步完善部(省)、地、县逐级培训机制,争取经过两到三年的努力,使各级出入境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有明显提高。
要始终坚持从严治警,继续推进警务公开制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范围,加强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要实行权力分解制约,加强内部监督。要认真总结赴港澳定居审批工作中实行电脑打分排队的做法,通过引入科技手段,推进廉政建设。
要发挥垂直领导的优势,大力加强九个总站的队伍建设。要大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整体业务素质,建立与职业制相适应的激励竞争机制,形成动态管理模式,保持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在廉政建设上,要继续完善“教育于前、制约于中、查处于后”的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重点防止“买关卖关”、“私放他人出入境”等职务性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加强预防和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警的方针,为全国公安队伍做出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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