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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沈小妮)昨日下午,记者从“审议《深圳市义务植树管理办法》”会议上获悉,目前,我市正紧锣密鼓加紧建设园林式、花园式现代化国际性城市,而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造林绿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真正发动市民每人为深圳的城市建设出一分力。市委常委、副市长王顺生参加了会议。
《深圳市生态风景林建设工程总体规划》对我市未来5年甚至更长时期内的全市造林绿 化作了总的规划。按照规划,我市将营造生态风景林占地540725公顷,并且要在一定的时期中逐步实现多林种、多树种、多色彩、多层次、多效益。在这样浩大的造林绿化工程中,市民的参与将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审议中的《深圳市义务植树管理办法》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学校、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18岁以上的公民必须履行植树的义务,参加每年一次的义务植树活动。而因特殊情况不能直接参加义务植树劳动的,或自愿以资代劳的,由所在的单位或个人与绿化委员会签订代理植树合同,并按照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统一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义务植树绿化费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专项用于造林绿化或与造林绿化有关的公共事业的配套建设,同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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