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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南京11月15日消息:非法集资5000余万元、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税款近100万元的原南京华能科技工程公司总经理俞安玉(女),昨天被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一审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另一名被告人张慧芳(女)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据检察日报报道,经审理查明:南京华能科技工程公司于1993年6月注册成立,2000年 9月被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1995年5月起,现年65岁的被告人俞安玉任“华能公司”法定代表人。1994年至1998年2月间,俞安玉以“华能公司”的名义,向刘某等1700余人,进行4037次吸储,非法集资总额高达5550万余元。
另据查实,1995年11月,俞安玉让“华能公司”驻天津塘沽办事处主任张慧芳接受了河北“广鹏公司”开具的河北省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人民币847万元,税款为97.44万元,被告人张慧芳向对方支付了人民币6万元。随后,“华能公司”将该发票申报抵扣,骗取国家税款人民币97.44万元(该税款至今未能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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