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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现在开始,如果交通民警在工作中出现态度不端正、执法错误等问题,将被“待岗”,这是西安市为彻底整治全市交通面貌,提高民警的政治思想、专业知识和实际技能,保障民警廉洁、勤政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据了解,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此次根据《西安市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公 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针对全市1300余位交通民警实行“末位离岗培训”的暂行办法。末位离岗培训的对象包括全体民警在国家公务员考核、目标管理等各项考核中列为末位以及根据本暂行办法符合离岗培训条件的民警。
应当离岗培训民警涉及的问题包括: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相关规定情形之一的,情节轻微、尚不够辞退的;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目标管理考核中不达标处于末位的;在交通管理工作中态度不端正、行动不积极,消极怠工,不能完成任务的;执法过错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能胜任现工作岗位要求的;群众投诉经查属实的,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有其他违纪问题需要离岗培训的。(记者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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