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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王月】截至昨天,市道桥处在7日内每天查出超重车辆200余辆,依法对其收缴了过桥损失补偿费。
据道桥处超重车辆管理有关负责人介绍,7天来,执法人员兵分几路在王顶堤复康路立交桥、解放南路南围堤道立交桥、普济河道立交桥等处进行夜查,发现大量运载建材、沙土、石料的车辆普遍存在超重。其中本市牌照的车辆占1/3,外埠车辆占2/3。这些超重车中 绝大部分没有办理《桥梁通行证》,执法人员责令这些严重超重的车辆补交补偿费。今后,有关部门将加大宣传执法力度,对本市未办理超重车辆通行证而强行过桥的车属单位或个人下达违章通知书,并按照规定给予罚款、暂扣违法车辆等处罚。情节严重,造成桥梁设施损坏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据该负责人介绍,超重车对桥梁的损害,使得国家每年为此而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维修加固,加重了财政负担。《天津市超重车辆通过城市桥梁管理办法》中规定,征收超重车的过桥损失费就是用于天津市城市桥梁的维修、加固和改造,以提高桥梁的承载能力,使桥梁为人民服务的时间更长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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