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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资和加班费、终止劳动合同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诸如制衣、榨糖、玩具等被业内人士称为“季节性行业”的用人单位,在执行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时却大打折扣,致使“季节性行业”工人的正当权益难以保障。
东莞某制衣前几年在生产旺季时大量招收工人,但一到淡季,许多工人纷纷辞职 或被解雇,来年旺季又重新招收工人。因为生熟手混杂,质量很难保证,工人亦难于管理,企业甚为苦恼。后来企业管理层想出一个“妙招”:在生产淡季时鼓励工人留厂学习培训,即使不干活也发给200元生活费,但不发工资。这样就保证了部分熟手工留厂待工,保证了生产质量。这个做法还一度被当成“先进经验”予以推广。
但值得注意的是,企业既未与工人签劳动合同,也未参加社会保险,连其自诩关怀工人的“不干活亦能领200元”也没有达到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同样,在季节性较强的玩具企业,拖欠职工工资也很普遍,在广东一些玩具厂今年6月份的工资到9月份仍未发放。对此,厂方还公开声称:作为季节性行业,押三四个月工资不算拖欠。并称此举得到当地部门的默许。
令人不解的是,有关政府部门确实对该行业“押三四个月”工资的行为表示过“无奈”,称管理太严该行业就容易“死”(即企业因资金周转不济陷入困境),撒手不管又容易发生劳动争议(如拖欠工资),所以有时只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然而,工人们并不这样认为。他们指出,“押三四个月工资”可能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的压力,但却增加了工人的压力,企业不应将压力转嫁到工人身上。而且某些企业正是以资金周转困难,押三四个月待订单多了再发放工资为借口。恶意拖欠工资,逼走部分工人,达到“创收”目的。
进入秋季,雪糕生产和销售便进入淡季,而该行业的劳动争议却“趋”“热”,据劳动部门介绍,这类劳动争议发生的原因主要在企业。这类企业往往一到淡季,就炒掉工人,既不提前通知,也不发经济补偿金。
对上述种种现象,有关专家认为,季节性行业工人权益难以保障,与该行业对《劳动法》的错误认识有关。而一些劳动部门工作人员对该行业如何适用《劳动法》有关法规认识不足,也往往造成工人权益受侵害时投诉无门。(赵新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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