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北海讯 (记者韦继川)北海市“西头帮”案昨日又有续闻。10月22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昌裕、李昌海等27人的行为不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属“黑恶势力”的犯罪团伙。接到判决书后,北海市检察院经依法审查,10月29日提出抗诉。该院认为,被告人李昌裕、李昌海组织领导的“西头帮”是彻头彻尾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一审判决不予认定的理由不能成立,判决有错,应予纠正。
抗诉书提出以下理由:
一、“西头帮”以被告人李昌裕、李昌海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张伟光、符均、包定胜、蓝庆德、许世远为组织者被告人苏相宁、林轩等22名被告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李昌裕、李昌海、张伟光、符均、包定胜、蓝庆德、许世远又各自不断网罗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社会闲散人员于自己的门下为“马仔”,纠合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帮派体系。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一定数量的成员,人数较多,组织结构比较紧密。“西头帮”虽无成文的章程和帮规,但不能因此说明“西头帮”没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恰恰相反,“西头帮”的骨干成员都是直接听命于李昌裕和李昌海,惟李氏兄弟的命令是从,“西头帮”成员把讲义气、帮朋友、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哥们义气的行为准则,视为“西头帮”的“约定”和“帮规”,背离者,轻则被殴打,重则被杀。1999年11月2日被告人李昌裕、李昌海在数小时内就能动员其组织体系纠集近百人打砸“迷你娱乐城”,就充分证明“西头帮”有较为严格的组织纪律。没有较为严格的组织纪律,“西头帮”就不可能在北海市为非作恶,称霸一方长达7年。
二、“西头帮”通过抢劫、敲诈勒索、贩卖毒品、开设赌场、放高利贷、经营“梦幻娱乐”等手段,敛取大量的不义之财,作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经费,供被告人李昌裕、李昌海挥霍,用于购买作案工具;用于提供给被公安机关追捕的成员“走飞机”,流窜外地躲藏逃避法律制裁;用于被公安机关已抓获关押成员的保释活动,使其免受刑罚;用于组织、领导者及其骨干召集成员的吃喝玩乐,施予小恩小惠等。1999年5至6月间,李昌裕和李昌海一次就提供20万元人民币给谢海涛、蓝庆德、许世远等人开设赌场放高利贷进行赢利活动,并最终导致谢海涛因追索赌债被杀害,以上事实充分证明“西头帮”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三、“西头帮”在北海称霸、猖狂作案长达7年,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被告人李昌裕、李昌海及其主要骨干成员,通过各种手段,拉拢、腐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当他们的“保护伞”,提供非法保护。李昌裕、李昌海以及“西头帮”主要骨干罪恶深重罪行累累。“西头帮”在李昌裕、李昌海的直接组织、策划、指挥下,先于1993年1月在北海市富丽华歌舞厅外伏击杀死赵振锋,后又于1995年2月在北海市农垦牌机室枪杀何向东。北海市公安机关在对这两起重大杀人案件的侦查中,已查清是李昌裕、李昌海及其“西头帮”主要骨干所为,但李昌裕、李昌海及其“西头帮”主要骨干却长期逍遥法外,没有受到应有的惩处。显而易见没有“保护伞”,李昌裕、李昌海及“西头帮”主要骨干就不可能逍遥到今日,“西头帮”就不可能称霸北海达7年之久!特别指出的是,在北海市政法机关查处“西头帮”,把其成员网进看守所羁押期间,被告人李昌裕在看守所内仍然通过个别政法民警(已逮捕)传递串信,与被告人包定胜、张伟光进行串供,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
四、“西头帮”自1993纠合至1999年被摧毁为止,以北海市西部城区为主要活动区域,称霸一方,为非作歹,以暴力、威胁手段,有预谋、有组织地大肆实施杀人、伤害、抢劫、贩毒、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致多人伤亡,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北海市检察院认为,综上所述,被告人李昌裕、李昌海等27名被告的行为,已完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西头帮”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规定的特征,应予认定。
    订短信头条新闻 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