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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追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沾益县公安局积极开展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规劝工作。在今年6月份,沾益县公安局统一印刷了《对在逃人员家属规劝书》,写明了我国的政策、法律法规,指出只有投案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同时,发放到每名在逃人员家中。
2001年10月10日,批捕在逃七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高兴桥在其父亲的陪同下到沾益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犯罪嫌疑人高兴桥于1994年9月27日在炎方乡盗窃作案后一直潜逃在外,不 敢回家。但是,这些年来,他一直与家中保持着联系,其家人还知道他在昆明的一家饭店打工,可每次办案民警到其家中,家人都谎称不知高的下落。“追逃”专项行动以来,办案民警将《对在逃人员家属规劝书》送到高家,并三番五次地给高的家人讲明了公安机关网上追逃的长效机制,告诫高的家里人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即使躲得过一时,也躲不过一世的道理。同时,办案民警在对高的家人规劝时,还动员亲朋好友到高家做工作。终于,在办案民警及其亲属耐心的规劝下,高兴桥的家人明白了儿子只有投案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也只有这样,儿子才能得到减轻处罚。于是,高兴桥的父亲将他带到沾益县公安局投案自首。高兴桥自首后,沾益县公安局根据其犯罪行为轻微,并能到公安机关自首的行为,建议检察院对其从轻处理。而高兴桥感到政府说到做到,故自愿要求在电视上现身说法,讲其在外的逃亡生活中,每天都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规劝其他的逃犯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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