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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30日电 西南航空公司空姐王莉四年前出差到广东湛江,在入住南海舰队第二招待所时,因地滑摔了个跟头,造成右股骨颈骨折,王莉因此向该旅店索赔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共计40余万元。
1997年12月6日晚,西南航空公司执行湛江航班任务的机组人员入住南海舰队第二招待所。次日早晨六点四十分左右,机组成员王莉在二所餐厅包厢用餐完毕向外行走时,突然滑 倒在地。后王莉被送到当地医院进行救治并被诊断为:右股骨颈骨折。据王莉本人和机组其它人员提供的书证:事发当时,二所餐厅服务员正在用湿拖把打扫餐厅卫生,餐厅地面湿滑,二所及其服务人员未对王莉进行任何提醒和明确的警示。此后,王莉一直住院接受治疗。1999年1月,王莉出院。后王莉均被华西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和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室鉴定为残废玖级。为此,王莉向湛江市基层法院提起诉讼,向南海舰队第二招待所索赔因长时间的住院治疗所花费的各项费用及其误工减少的收入、交通费、伤残鉴定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40余万元。
西南航空公司多次派人前往湛江与第二招待所就此事进行交涉,二所仅仅同意给王莉5000元人民币,后又同意给王莉1万元,并由二所所长自行写下所谓的“协议书”一份,强行要求王莉在上面签字,遭到王莉拒绝。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令二所补偿王莉人民币2000元,并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和鉴定费用均由王莉承担。王莉不服判决,已上诉到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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