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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中午12时许,昆明市盐务局联合公安、技监、卫生等部门,对昆明小坝、大兴干菜批发市场的9个个体食盐商户展开突然袭击,共查获47.6吨“违章”食盐。
在小坝干菜批发市场3区2幢8号,用编织袋包装、标有“富民盐矿出品”醒目字样的成堆食盐引起了盐政执法人员的注意。据了解,这批食盐是店主一个月前从富民盐矿自行进货来的,约1.25吨。根据食盐专卖有关规定,昆明地区销售的食盐必须向昆明盐业公司进货, 不允许擅自改变进货渠道或跨地区销售。经查实,该店擅自改变进货渠道,并且不具备食盐零售许可证,属于违章经营。此外,昆明市盐务管理局孟局长告诉记者,富民硝盐矿不具备生产和销售食盐的资格,其生产、销售食盐的行为是非法的。盐政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店主下发了《盐政执法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物品证据通知书》,这1.25吨“违章”食盐由店主先行保存,7天之内不允许动用。
紧接着,“富民(硝)盐矿”出厂的食盐又陆续在小坝干菜批发市场内的食盐商铺内被发现。在小坝市场内,许多食盐商户向记者反映:富民硝盐矿采用非法手段,以要求每户交纳12.5万元押金的形式,要求小坝干菜批发市场内的食盐个体商户与其签订五年内每年替其销售5000吨食盐的“合同”。这一说法,记者从昆明市盐务局获得了证实。
随后,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组又对昆明大兴综合批发市场食盐经营户进行严查,又发现了一户“违章”经营食盐的商户。截自昨日下午17时,行动组共对9户食盐个体经营户的47.6吨“违章”食盐进行了“先行保存”处理,下一步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该批食盐作进一步处理。据悉,昆明市食盐市场整顿工作仍在继续中。(王媛 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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