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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蒋铮,通讯员梁志华报道:昨日从广东省第五届城乡建设专题研究班获悉,广东计划明年底以前撤并掉238个规模过小的乡镇。
目前广东的建制镇量多规模小,平均镇域和镇区人口只有3.76万人和0.49万人,平均建成区面积只有2.03平方公里,造成了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重复建设,乡镇机构过于庞大,不利于发挥规模效应和增强竞争力。
省委、省政府最近下发了《关于调整我省乡镇行政区划的通知》。全省乡镇行政区划的调整撤并面将控制在15%左右,共撤并238个乡镇。撤并标准为:
(1)珠三角地区面积为45平方公里、人口4万以下;
(2)粤东地区面积为50平方公里、人口3万以下;
(3)粤西地区面积55平方公里、人口1.5万以下的;
(4)粤北地区面积70平方公里、人口1.5万以下的;
(5)其它地区面积30平方公里或总人口1万以下的。
省委、省政府要求,按照“自然村向中心村,一般镇向中心镇”撤并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各地要妥善安置好调整撤并的分流人员,全省需安置11910人,到明年底前完成撤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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