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在线消息 9月28日,《亳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经安徽毫州市政府同意正式下发实施。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坚持的基本原则:一是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二是根据实际确定药品采购形式和采购范围,确保临床用药;三是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控制药品质量,依照质量价格比优化的原则确定中标药品;四是依法接受社会监督, 抵制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原则。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将按照积极试点、规范提高、逐步推广的思路,先试行采购县及县以上医院使用的应用普遍、采购量比较大的药品种类,然后逐步规范、提高、推广,整个工作分筹备、启动试点、提高推广三个阶段实施。
药品招标原则上每季度一次,每次招标采购的方案,由招标办具体实施。招标办汇总各医疗机构上报的药品采购目录和数量后,制作标书,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的时间、地点、方式,组织专家进行招标。招标实行“公开招标程序”、“公开中标单位”、“公开药品价格”、“公开成交情况”四公开,将原来分散、独立、暗箱操作的购销方式改变成集中、系统、透明的购销方式。医疗机构凭中标通知书与中标单位签定药品购销合同,按中标价向该品种中标的单位采购,不得向中标以外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不得采购与招标品种成分相同、规格、品牌不同的药品。
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利于降低药品价格,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销活动,遏制药品流通领域中不正之风,切实减轻患者和社会不合理医药费用负担,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