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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方发布公告加强自行车管理 无牌无证车主将受处罚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1年09月29日17:07 新民晚报

  本报讯 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后,市公安局近日发布通告,将进一步加强本市自行车管理,打击盗窃自行车的违法犯罪活动。

  通告明确本市市民和外省市来沪人员均可以并应该办理自行车上牌手续。通告明确,具有购车发票但尚未上牌的自行车,车主必须在10月30日之前凭有关证件和发票到非机动车管理所或自行车代理上牌点办理上牌手续;如购车发票等凭证确已遗失,由本人书面承诺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后,准予上牌;持有已失效号牌的,车主必须补办新号牌;另外97式自行车号牌的有效期延至2005年底。

  通告告诫无牌无证车主,警方将在通告公布的第二个月起,对无牌无证车主进行罚款处罚;从通告公布的第三个月起,对无牌无证自行车予以扣车。

  通告最后表示,将对盗窃自行车的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对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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