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昆明9月14日电(记者马志恒人民法院报记者茶莹官晋东)今天上午,云南高院在昆明召开新闻发布会,云南高院院长赵仕杰向社会公布了近日该院制定的三项民事审判制度。这三项民事审判制度分别是:《公正、高效、廉洁办理民事案件的暂行规定》、《民事案件延长审理期限通报制度》以及《禁止法院工作人员打听民事案件,为当事人说情、转交诉讼材料给审理案件法官的暂行规定》。三项制度从今天开始正式实施,以确保司法公正,提高效率。
这三项制度明确规定:除法律有规定的外,一、二审所有的民事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公开宣判,民事案件裁判文书一律对外公开,允许公民持有效证件到庭旁听或查阅裁判文书。明确制定了“说情公开制度”,审判人员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凡遇到有托人说情、托领导过问、打招呼的情形,均应在合议庭或审委会公开说明。审判人员不得为当事人指定、介绍或受当事人委托聘请律师,也不得向律师介绍案件和收取案件“介绍费”及其他有偿中介服务费。对于违反制度和规定的审判人员,要严肃处理,不适合审判工作的调离审判岗位,或免除法官职务,直至开除公职。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