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日起,昆明市内销售、安装“崴”车辆防盗报警系统的单位和个人将遭严惩。
为配合7、8、9三个月开展的打“盗抢”机动车专项斗争,昆明市公安局科技处联合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车辆防盗报警系统销售安装市场清理整顿。据了解,凡在昆明市从事车辆防盗报警系统销售、安装的单位,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取得市公安局办理的《昆明市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审核登记证书》方可经营;严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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