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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鹤山电】(记者汪波)从9月1日起,鹤山市调整全市自来水收费办法,决定取消市民生活用水的水表底度收费项目,按每户实际用水量进行计价收费。
长期以来,该市自来水收费按照惯例,以每个水表每月收取不低于5立方米底度水费。不少群众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助长了一些家庭浪费自来水的习惯,有的家庭因达不到最低用水“标准”,便大量放水或用过量的自来水冲厕所等。群众的这些意见被反馈到该市供水 总公司后,鹤山市一名副市长亲自过问,要求有关单位根据群众要求研究出解决办法。经该市物价局审核并报政府批准,鹤山市决定从9月1日起调整全市自来水收费。
这次自来水收费调整主要内容是:取消市民生活用水每月5立方米的水表底度收费项目,按每户实际用水量进行计价收费。在保持原总水价不变的情况下,将原来水改附加费合并为单一水价。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为1.1元,工业用水1.46元,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卡拉OK、桑拿、足浴、洗车等用水每立方米3.00元。这一方案实施后,每个月用水低于5立方米的家庭每月可以节约20%的水费,供水部门每月将让利3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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