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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翠华山旅游公司拟将长安县太乙宫镇正岔村所在地开发成旅游区,但其征用、租用该村土地和整体搬迁正岔村诸项工作的合法性受到村民的质疑。
据正岔村村民讲,他们全村38户、179人均分布在摞摞石至大坪3华里河道两边,生活贫困,有时还受到山洪的威胁。翠华山旅游公司把这儿开发成旅游区,大方向是正确的,村民们也支持,他们希望旅游公司将开发工作纳入法律轨道,不要损害村民的合法利益。
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搞什么项目开发和建设,征用土地都要经过立项、申请定点、办理土地规划许可、征地审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工程规划许可、开工手续等7个主要步骤。村民们告诉记者,翠华山旅游公司征用正岔村300亩耕地、租用4000亩山地,只是与正岔村村委会签订征地、租地及补偿安置合同,仅凭这份合同就视为已完成合法的征地手续明显违法。另外,正岔村集体搬迁未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而有关法律规定:整体搬迁村庄,需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所以村民们说,翠华山旅游公司在征用、租用正岔村土地及整体搬迁问题上存在着违法行为。
尤其让村民们无法接受的是,根据翠华山旅游公司和正岔村委会签订的村民搬迁安置协议,村民集体搬出山外,迁到太乙镇牛家村东,翠华山旅游公司在那儿为正岔村村民建了安置房。问题是,要想住进安置房,大部分村民还得给旅游公司交钱,有的要交一两万元。村民们想不通:“旅游公司征走了我们的地,让我们搬家,反而成我们欠了他的钱?这合同是怎么签的?我们原有的房屋折价又是怎么算的?这个标准由谁定?这到底是在帮我们脱贫,还是在增加我们的负担?”一位56岁的孤老对记者说:“在这个山里,我有果园有地,虽然日子苦一些,但凭自己的劳动能把吃的挣出来,果园一年也能挣几百块零用钱。可是搬到山下,我得给人家交一万多块钱,我一辈子也挣不出来呀!再说,下了山,没了地,我这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凭什么去谋生?旅游公司说每月供应我30斤面粉,可我是个农民,饭量大,30斤面粉对我来说不够。到时候我去找谁呀?”
据了解,正岔村的集体搬迁迫在眉睫,有关部门已经放了话:“不搬不行!”但搬又没钱,这两天,村民们实在难为坏了。村里一位老党员拉着记者说:“搬迁是个好事,我们拥护。但能不能也从我们农民的实际情况出发,考虑我们的困难,不要损害我们的利益!”
8月14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太乙宫镇镇长冯沛和兼任翠华山旅游公司总经理的太乙宫镇副镇长徐选举,据他们讲,正岔村的土地征用和集体搬迁确实存在着一些手续上不齐全的地方,但他们是从发展太乙宫镇经济、帮农民脱困的立场出发办这件事的,也是大势所趋。至于此过程中发生的农民所反映的“加重了负担”的问题,他们也一直在寻求妥善办法,以尽量安置好村民。(本报记者振宇长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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