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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小玲)今年是深圳首次实施对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
件(即所谓“红头文件”)审查的一年,市法制局昨日公布了今年上半年规
范性文件审查情况。市政府各部门报送规范性文件审查有92件。其中,通
过审查34件,因不符合规定退回16件。加上市政府转来征求意见的45
件规范性文件,发布的红头文件比去年减少一半。
为防止市政府各部门自行制定文件、制度,做到依法行政,市政府先后
颁发了94号令 和95号令,要求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内容
合法、程序合法、文字规范,通过法制部门的法律和技术审查后才能发布实
施。这就意味着,任何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制定任何文件、制度。
自两个政府令实施后,规范性文件发文数量得到了控制,以往市政府各
部门半年拟发布规范性文件有近150件。现在,各单位加强了对拟发布规
范性文件的法律和技术审查,报送规范性文件审查只有92 件,与去年同
期相比减少近一半。而规范性文件发文质量提高了,依法行政效率也提高了
。两个政府令实施后,市教育局、公安局、国土局等单位专门制定了单位内
部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
【 存在问题 】
部分单位对外发布规范性文件仍用老办法,一季度共有5家单位自行发
布了6件规范性文件;而许多单位往往将应当报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作为一
般行政措施发布,或将内部管理制度作为规范性文件报送审查;大部分单位
还不习惯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依法公开征求意见和进行必要论证;有些
单位报送规范性文件审查材料不齐备,有的文件没有说明,也没有相关法律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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