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1998年以来,合肥及其所属海关没有发生一起贪污贿赂、徇私舞弊和放纵走私案件。有关人士认为,这是省检察院主动与合肥海关开展共建廉政、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出的硕果。日前,国家海关总署纪检、监察调研组来皖调研时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
1998年6月,省检察院和合肥海关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协商的基础上,成立了共建廉政活动领导小组,并正式签订了《廉政协议书》。接着,合肥海关又从检察机关聘请了9名特邀 监察员,其所属的6个海关也先后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从而形成了以省检察院和合肥海关为中心,辐射全省海关系统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
三年来,双方通过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一方面,省检察院定期就全省查办职务犯罪情况向合肥海关进行通报,并针对海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帮助其完善内部预防机制;另一方面,合肥海关也及时通报其有关队伍建设和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使检察机关做到了心中有数。
共建各方还较好地建立健全了案件移送制度。合肥海关对群众举报的海关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线索,经审核认为有职务犯罪嫌疑的,及时按规定移送检察机关查处。而检察机关办案中认为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通过提出检察意见,建议海关进行处理。对于海关系统人员中存在的一些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双方积极开展前瞻性调查分析,提出治本之策。
三年来,省检察院和合肥海关相互信任、相互支持,使监管不留空档,最大限度地遏制了该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得到省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吴贻伙)
短信发送,浪漫搞笑言语传情
|